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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文献的政治约束

 

在人民行动党的规划下,新加坡的政治空间,因为长期的与不间断的受到侵蚀,而逐步的在收缩。1994年,人民行动党对于社会大众,公开议论政治的个人权力,再进一步的削弱。

 

事因当年本地的一名女作家,公开发表了一篇,负面评论人民行动党的治国方式的文章,从而遭受到执政党非常强力的反击。为了杜绝类似的负面评论事件再次发生,由此个案开始,人民行动党提出了发表政治言论,是政治人物的专属权力的新条规。

 

这一新政治条例就是:无党无派的社会公众,无权发表政治言论,公众如要议论政治,就必须先参加政党政治。换言之,只有政党党员才有政治发言权,所以要对新加坡政府提出批评言论,都必需从政党的平台上发表。

 

从学者以及报章刊物,都可以公开发表,支持人民行动党与政府政策的惯例来看,所谓的政治言论,应该只是针对任何负面批评,人民行动党与新加坡政府的言论。简言之,个人是有发言的权力,但是这一种政治权力只可以用来支持,而不是反对,人民行动党与新加坡政府的言论。

 

人民行动党之所以要把反对言论,规划在政党政治之内,是因为新加坡政府已经有许多,对付反对党与异议分子的策略与经验。人民行动党的一贯做法是:动员政府资源以绝不手软的高姿态打击反社会行为。换言之,任何负面批评者,都必须准备面对人民行动党的强烈回击。

 

在这一个新格局之下,社会公众公开议政的的个人权力再次的被削弱。公众人士如果选择加入执政党,就要受到人民行动党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的约束。如果选择加入在野党而成为反对党党员,那就要有巨大的个人勇气来面对更大的,以及不可预见的政治风险。

 

在新加坡的所谓法治社会里,社会里的每一分子,都必须为自己的言行负全面的法律责任,任何被认为是有损其他个人名誉的言行,是会受到对方的法律追究。从新加坡政党政治的历史里,可以看到人民行动党有秋后算帐的惯例;那就是在大选过后对反对党的反社会言论,进行不遗余力的法律追究。

 

1980年代人民行动党利用儒家思想教育,重新宣扬了旧中国社会传统里的,君臣庶人阶级里的尊卑与顺从观念,强调了服从既有的社会秩序的必要性。在这理念下,严厉惩罚反社会行为是名正言顺的,合法的,与正常的政治行为。而在新加坡的司法历史里,人民行动党对反对党的诉讼,经常是无往不胜。

 

从过往的法庭判例来看,侵犯人民行动党声誉与其领袖尊严的,反社会行为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新加坡人充分的体会到,政治言行一定要局限在,人民行动党画下的圈圈之内。这是因为新加坡人在社会工程的教育之下,已经深切的认识到,选择在政治上与人民行动党为歒,是一个最不明智的人生决策。

 

新加坡政府严惩异议分子的结果是,个人往往会明智的选择放弃公开批评政府政策的的政治权力。于是焉,这一种社会特色塑造了,新加坡学术界的无政治性的纯学术研究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