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淡马锡章程
作者: 未详 日期: 未详 来源: http://www.temasekholdings.com.sg/news_room/mediakit_main2c.htm
淡马锡控股
(私人)
有限公司负责持有并管理新加坡政府在各大企业之投资,目的是保护新加坡的长远利益。
(a) 发扬企业价值观 我们致力于进一步发扬和巩固根深蒂固的企业文化,来充分体现坦诚与诚信、以实力来进取、卓越的表现以及勇于创新的精神。
(b) 全神专注于核心实力
(c) 人才的培育
(d) 稳久性的发展
(e) 重要发展策略
淡马锡将从一些非核心业务以及不具国际发展潜能的企业中淡出。
(1) 淡马锡控股创立于1974年,其创建宗旨是负责持有并管理新加坡政府在各大企业之投资,目的是保护新加坡的长远利益。
(2) 淡马锡旗下的公司和企业大多与新加坡经济之发展历程息息相关。比如,新加坡航空公司(Singapore Airlines) 就是在新加坡脱离马来西亚独立之后,与马星航空公司(Malaysia -Singapore Airlines)分家后成立的;而胜科海事公司(SembCorp Marine)则在当年英军撤出远东地区时,船厂设施开始投入商业化营运后成立的。这些公司都志在发展高经济效益的业务、维持与创造工作机会,并一同为新加坡经济的活力、发展与繁荣作出贡献。
淡马锡与旗下公司之关系
(3) 在新加坡下一阶段的经济发展中,淡马锡将致力于建立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公司。这些公司将能够充分发挥新加坡的竞争优势,进而加强新加坡的经济增长耐力。
(4) 淡马锡期望旗下公司在激烈的全球竞争中,依照优良的商业原则,不断创新、研发新技术、开拓新市场,以争取优异的商业回报。
(5) 淡马锡将运用其股东之权利,影响旗下公司之发展策略与方针,但不参与其日常营运决策。
(6) 淡马锡将定期检讨旗下公司的商业价值与发展潜能,通过精简或整合的形式,来提高股东的长期投资回报。
A组-政府拥有并监控的企业
(7)
基于以下各种原因,新加坡政府有必要在这些公司中扮演控股和主导之角色:
(8) (8)只要这些企业仍旧需要政府的控股或支持,政府将继续在这些A组企业中持有大多数的股权。如果这些企业对新加坡之经济利益不再具有战略性的影响,或市场上的角色有可能被取而代之,或宏观之监管架构已经成立,政府会退出或淡化其所持有之有关股权。
(9) 当淡马锡代表政府来管理A组企业时,淡马锡将会确保这些企业在财务和管理上是严谨妥当的、在运作上是以客户为本的、在贯彻策略及营运效果上是绝佳的、在盈利上是可观的,并能够全面实现企业本身之宏观目标。
B组-具有国际 / 区域发展潜能的企业
(10) 无论是私人或政府控股之新加坡企业,在长期发展的前提下,这些公司都不能仅仅依靠国内市场来维持生存。因为整个企业发展的趋势是朝向高科技、日益开放的市场,而政府的干预也在日渐减少。
(11) B组企业是一批有潜力进军区域甚至国际市场的公司。一些公司,例如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PSA International)就充分地利用全球性的商业网络迈向国际化;而另一些公司,例如星展银行(DBS Group) 也发掘了区域性的商机,成功拓展了集团在海外的业务。
(12) 淡马锡愿意看到旗下的B组公司与其他的公司或股东们进行区域或国际性的发展。只要这些举动具有策略上的意义或有利于公司的营业,淡马锡愿意通过新股的发行或收购与合并,来淡化旗下有关公司的控股,以便进一步支持它们,在走向区域或国际的同时,争取长期的效益。
(13) 为了进一步协助崭新的业务群在新加坡得到充分的发展,淡马锡随时准备投资于具有区域或国际发展潜能的新兴业务。此类业务群大多属于新兴行业,风险大、投资高、收效周期长,所以新加坡的私人企业一般无力或不愿承担此类风险。淡马锡在作出这些投资时,将会经过一番谨慎的挑选。
精简与整合及投资的淡化
(14) 创立至今,淡马锡已逐步淡出与新加坡整体经济策略或与淡马锡营运宗旨不再有关联的企业。淡马锡也协助吉宝企业(Keppel Corporation)和新加坡电信(Singapore Telecommunications)这类原属政府机构的企业公司公开上市,拓宽了这些企业的控股架构,支持它们的业务更上一层楼。近年来,淡马锡旗下的公司也同样地从一些非核心业务中淡出,并将持有的一些公司挂牌上市。
(15) 淡马锡将继续精简与整合有关的控股,尽所能提高股东们的投资回报。同时,逐步退出一些没有区域或国际发展潜能或者不再需要政府投资的企业。如此一来,淡马锡将能够把财力与管理资源集中投入成功的区域与国际企业,为新加坡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